呼和浩特市第三医院及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一、医院简介
呼和浩特市第三医院是市卫健委所属的一家综合医院,属公立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位于回民区文化宫街21号和37号原市蒙中医院旧址,业务用房面积为10302.93㎡,北临新华大街,南为中山西路,东为文化宫街,西侧是温州步行街。医院以“康复大专科医疗小综合”的运营模式开展工作,承担呼和浩特市医学康复、老年病医疗、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医院现有的大型医疗设备有:核磁、DR、CT、美国通用X光机、彩超、妇科超声聚焦子宫肌瘤、全自动生化仪等。医院设立以康复医疗为主兼有预防保健、疾病治疗、老年养老、医疗等功能的大专科小综合二级专科医疗机构。设住院床位150张,临床科室有儿童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老年病康复科、骨关节康复科、内科、外科、急诊科等;医技科室有功能科、检验科、放射科等以及相关供应消毒室等辅助科室。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现址位于玉泉区包头大街33号,建筑规模6万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是一所以“大妇幼、小综合、大健康”为业务定位方向,以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群体保健科为主,以中西医诊疗、内科、外科、口腔科、皮肤科、眼科为支撑的三级甲等医院,拥有各类高新医疗设备1000余种。作为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专科医院,与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广安门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等国内一流、国际水平先进的大型三级甲等医院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是上海市新生儿筛查中心呼和浩特市分中心,每周都有国内知名专家定期在我院出诊。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5名,呼和浩特市第三医院招聘35名,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招聘10名。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要求详见《呼和浩特市第三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及《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备案制工作人员管理。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备案制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户籍地不限;
4、年龄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凡身体条件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情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应往届毕业生,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23年在读大学生、研究生不得报考;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0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发布招聘公告前。
五、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网址:www.ccxdhr.com。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9时-2022年6月20日17时。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和是否为全日制,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审核后将无法修改,因考生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4日9时-2022年6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时间直接电话咨询。
电话:
呼和浩特市第三医院人事科
0471-2576759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471-359601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1-5619009
时间:
8:00—12:00
14:30—17:00
3、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费为100元。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4日9时-2022年6月21日24时。
在缴费时间截止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招聘计划数,急缺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但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考人员原支付渠道将报考费退回。
4、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本着“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报考人员考前14天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凭24小时内健康码(彩色打印)、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彩色打印,以开考时间为准,中间间隔不小于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如无法确定采样时间,则以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时间往前推6个小时为准。)。考生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发热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排名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②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资格证、职称证、工作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⑤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三);
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一份(见附件四);
⑧24小时内健康码(彩色打印)。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2022年以后毕业的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因个人错填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2、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6、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7、当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时,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本次考试的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2、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在一周内完成,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核人员应在接到考核通知的3日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3、当本次招聘的岗位出现有人放弃、退出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时,将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①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
②2022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及职业资格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③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2、受聘人员因岗位原因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不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
0471-2576756(第三医院)
0471-3596011(妇幼保健院)
(九)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0471-2576759(第三医院)
0471-3596010(妇幼保健院)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1-5619009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公告内容进行解释,公告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00(考务政策电话),上午9:00—12:00,14:00—17:30(报名技术电话),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第三医院及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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